# 车辆车损评估一次性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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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车辆损失险,指的是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给予车主赔偿的一种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购买的保险,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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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
陈宗琼律师
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
内容:市场因素的多变性和不可控性,加上评估人员的主观因素,使得贬值损失很难形成各方一致认可的意见。我国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针对受损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是修复车辆至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即只赔偿车辆的修理费,不赔偿所谓的贬值损失。目前司法实务,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的观点和做法还是占大多数,来自最高法院的意见也反对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对此,笔者持有不同意见。那么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1727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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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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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计算车辆的车损险的办法:车辆损失险保费=(基础保费+车辆购置价×费率)×优惠系数。基础保费和费率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辆购置价是根据实际车型确定的,优惠系数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上年度的理赔情况及保险公司车险承保政策自己制定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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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坏评估要注意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损坏评估要注意什么
内容:(二)对第三者职责的索赔,还应由**公司对补偿金额依法断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关于保户与第三者暗里谈定的补偿金额,**公司可拒绝赔付。第五步赔付时刻:在车辆修正或自交通事端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稳妥单、事端处理证明、事端调解书、修补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公司收取补偿金。如与**公司发作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裁定机关请求裁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车辆损坏评估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440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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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
内容: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评估为由扣留车辆,侵犯了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使用权,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能以“评估”为理由,扣留事故车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那么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353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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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内容: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那么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4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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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什么材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什么材料
内容: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被撞坏,虽经过维修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实践中,双方对于车辆贬值部分损失如无法达成一致,将会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般来说,碰撞不是特别严重的车辆可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是损失相对较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该车辆应当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车辆损失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据此作为确定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存在以及应当赔偿多少的主要依据。以上材料是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应以法官及鉴定机构要求为准。那么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483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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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
内容: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对于新手由于缺乏经验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车辆的两个配件的维修费用就达上千元了因此很多车主合理购买车损险轻则车身部分变形重则车辆报废均可获得些补偿。那么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31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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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
内容: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那么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717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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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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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肇事车辆不赔付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损肇事车辆不赔付怎么办
内容: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伤残等级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相对于调解和私了,必然是较高的。那么车损肇事车辆不赔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56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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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财产损失能扣留事故车辆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评估财产损失能扣留事故车辆吗
内容:评估财产损失能扣留事故车辆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调解才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和权利财产损失金额才成为事故调解的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地位。那么评估财产损失能扣留事故车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42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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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
内容: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那么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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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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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损车辆车损索赔办法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车损索赔办法
内容:交通事故受损车辆车损索赔办法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遇到问题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法律进行赔偿。如何进行车辆损失鉴定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那么交通事故受损车辆车损索赔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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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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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那么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44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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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赔偿案例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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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赔偿案例
内容:2012年3月5日吴某驾驶保险车辆正常行驶时被徐某驾驶的车辆追尾相撞致两车损坏。吴某的车辆经评估损失为2.6万元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吴某对该事故无责任按保险条款第十九条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赔吴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投保人吴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6万元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关于无责免赔的约定排除了投保人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先行向投保人吴某赔偿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依法取得吴某对第三者徐某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车损险赔偿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554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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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那么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30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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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案件在调解中为避免今后再出现纠纷,例如“离婚后财产纠纷”,最好加一项兜底条款,“双方自此再无其他争议,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完毕”
林艳英 85评论 -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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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北京朝阳区步行时被车辆撞伤,伤者无责,评上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庭审中,经过元甲律师全力争取,法院支付诉求,获得赔偿款31万余元!
元甲交通律师 718评论 -
史女士于2022年1月7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为单方事故。司机因为避让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导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车门处,后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为锁骨骨折。因为司机没有买车上人员座位险,三者险也报销不了。导致双方谈判赔偿款陷入僵局。史女士无奈之下委托了我们准备走诉讼。但是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恼,我们最终选择诉讼谈和解同时进行。最终经过我们跟案律师的专业和耐心的司机谈判,成功说服了司机并且令伤者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6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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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05评论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23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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