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时间出现事故由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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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2-07-05 586 人收看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1)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关于上班路上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怎么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1、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两者赔偿都可以获得的有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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