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法关于股东出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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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2-07-07 236 人收看
股东抽逃出资不仅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制度而且破坏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平原则股东的目的其实是利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来逃避债务,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违法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股东擅自从公司抽回已缴纳的作为公司资产的出资同时又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只有股东抽逃股本才能构成抽逃出资因为只有股本是股东实缴投入公司的出资款项其他的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实际是公司资产的盈利和溢价产生的本身并不是股东的出资部分,当前在公司法和刑法上都没有限定出资的含义司法实践中也没有针对股东转移公司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做出专门的司法解释,股东的抽逃行为主要损害的是公司股本的维持制度,5、在公司财务记录中采取不做账、做假账、或者做混账的方式帮助股东抽逃出资又达到造成公司资本充实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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