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不满一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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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2022-06-28 665 人收看
1、法人的合并,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2、法人的分立,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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