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分割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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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7-11 496 人收看
3、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有未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可双协商重新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1、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走向,若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并且需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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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是在交房之后开始办理的,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之后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内容:购买房屋时,可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以保证自身权益,因为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程序相对较为繁琐,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则没有这样的问题,其次,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在颁发机构上也存在一些差异,此外,在证明房屋所有权方面,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有优势,首先,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在定义上就存在一些差异,因为不动产权证所注明的内容更为详细,包括权利人、抵押物等信息,可提供更为全面的证明,而房产证则只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信息。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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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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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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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内容:很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面临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能分割吗?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无权分割。因此在子女产权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如前所述产权人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如果子女是产权人作为权利人登记在房产证上了即使子女没有出资子女的产权份额也应该得到保障夫妻即使离婚也没有权利侵犯子女的产权权益。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人对房子具有居住权而不会有所有权。那么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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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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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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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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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

    内容: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上述法律可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使用权人死亡后,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么继承人可以基于对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那么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44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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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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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者分割财产有哪些流程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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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同居者分割财产有哪些流程

    内容:一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三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具体方法因案而论。那么同居者分割财产有哪些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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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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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农村老家是乡镇下的农村,还是城市里的,一般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一般只能是继承,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有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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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

    内容:房产证抵押贷款办理手续结束之后,房产证原件会在自己的手上,并不会交由银行保管。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时,需要当事人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进行办理,这样也是可以避免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一定的损失,那么在进行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时需要借款人提交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到抵押机构办理手续,在抵押机构对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发放贷款的。那么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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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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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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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也是属于个人的,个人有权处分
  •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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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内容:关键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产权证明、房地产权利、法律实践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概念及区别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都是产权证明,但是在含义和意义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一种证明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虽然它们都是房屋产权证明,但在法律意义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房产证的影响房产证只证明房屋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对于保障房屋产权、避免房产的侵害有很好的效果。

    任冰峰律师
    2023.06.136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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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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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内容:夫妻离婚,名下多套共有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总之,夫妻离婚在对多套共有房产进行分割时,有多种方式,要按照双方对房产价值以及分配方案的认可程度进行,并依照分割流程来,这样才会做出对双方都满意的结果。那么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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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9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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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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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是否有效以及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是否有效以及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内容:住房作为很多家庭的重要财产之一,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其使用、抵押、转让、销售等情况都需要了解和认识,这样我们在处理时就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那么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是否有效呢?以及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是没有效力的。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房屋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那么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是否有效以及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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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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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武汉不动产证的流程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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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

    内容:被担保的主合同终止,抵押合同也终止。他们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由行政机关办理,那么行政机关实施的登记行为当然是行政行为。三是主张登记行为是一种司法行为,此为当今德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依此观点,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合意为物权契约,登记为契约外的法律事实,因而,两者无须同时为之。登记以登记申请人与受理登记的登记机关的登记承诺相一致为要件,至于物权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物权变动的合意,则在所不问。那么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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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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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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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内容:如果不能取得抵押财产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应当要求抵押人另行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那么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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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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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对于男方与出轨对象共同经营欠下债务,没有用于您的夫妻共同生活费用,是男方的单方债务,您可以不必承担此部分。对于贷款这方面,是您与男方共同签字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偿还。
  • 无产权证的房产如何执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产权证的房产如何执行

    内容: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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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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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的继承人要交税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不动产权证的继承人要交税吗

    内容:不动产权证的继承人要交税吗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在继承期间,例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的。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营业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那么不动产权证的继承人要交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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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者分割财产的流程具体如下:1、依法确认财产范围。即分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2、指定分割方案。一般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转移财产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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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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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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