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车买卖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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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车管所没有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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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0518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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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之前一种协议。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购房合同更加详细。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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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是否买卖合同效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买卖合同效力
内容: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那么股权转让合同是否买卖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3.0238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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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手车过户是需要合同的。二手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都是要签订二手的车辆买卖合同的,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规定,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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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过户是否签订转让合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车过户是否签订转让合同
内容:二手车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协议,为了安全起见二手车转让后,建议车主马上办理车辆过户转移手续,避免出现事故或者经济纠纷。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3、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4、带齐以上证件、合同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这也是要现场对车辆进行查验的,所以说,汽车过户,车辆是一定要开去的。那么二手车过户是否签订转让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610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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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内容:个人二手车买卖合同模板,个人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张芸律师2023.04.103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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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那么买卖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4.26980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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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内容:如今,很多借款人的债务很难追回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把自己的债权低价出售给别的机构或者个人,那么,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今天,大律网的律师为您整理了如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冯清琴律师2021.10.259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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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
内容: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那么买卖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8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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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二)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54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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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57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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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理合同一般来说,经营风险要小,责任最终由对方承担,但是经销合同,也可能会有代理经销情况,也可能会有自买自卖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的经销。具体来说,代销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2、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3、代销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4、从法律关系上讲,代销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销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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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行纪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他们在性质上很不一样。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区别,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在哪里呢?行纪合同概念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34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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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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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车买卖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那么二手车买卖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3.024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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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内容: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买卖双方该履行义务都需要依法履行,权利则要积极的争取。那么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50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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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有区别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有区别吗
内容: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有区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14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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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二者生效时间不同,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也不同。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84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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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
内容:《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即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即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可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 第三人。那么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3113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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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38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法律咨询 21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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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218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201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8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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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熟人介绍给对方供货,但货款迟迟要不回来!由于未签订合同,对方不承认买卖合同关系!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天用律师收集有力证据,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成功要回货款!
王熙 410评论 -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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