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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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4.0710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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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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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168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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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房屋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有相互扶助和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不论任何一方出现事故,另一方应当然地负有帮助和扶助的义务。即用于自己治伤的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则不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房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46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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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案件基本情况是:王女士和丈夫在婚后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支付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支付的贷款,近几年是由王女士丈夫来还贷,房产证登记为其丈夫名下,夫妻双方没有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涉案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王女士应当作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应权利;另外,对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还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那么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29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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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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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陈明月律师2023.02.2738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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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还是经营性收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房屋租金是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即因租赁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收益,那么租金是法定孳息,依照婚姻法的解释只能归该男子所有,但这样的分割又显然对其配偶不利。房屋是重大生活资料,出租房屋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但只归该男子一个人归,对其配偶显然不公平。配偶一方投入了精力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对房屋经过维护和管理,则房屋租金属个人财产。那么婚前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1647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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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做出规定,但却有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作了规定。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来推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李楠楠律师2022.04.09124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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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简介2003年2月,王某以贷款方式购买楼房一套,并于2004年6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王某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归还贷款本息。张某也有一套房子,双方结婚后陆续还清了剩余贷款。由于张某的房子地段比较好,两人商量将该房用于出租。现王某起诉要求与张某,并要求确认该楼房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张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将出租房屋的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35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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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其次,夫妻对婚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说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39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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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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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方进行但另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815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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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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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许瑞林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内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67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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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案例简介: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那么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62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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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
内容:婚姻当中有很多事情都是需要共同处理,很多财产都是共同拥有的,同时债务也是共同要偿还的,比如个人婚前债务的话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婚前发生的债务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共同偿还的,只要两个人协商好就没问题的。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有以下几种类型:1、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2、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3、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4、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那么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316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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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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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
内容: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草案第十八条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那么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424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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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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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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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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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44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3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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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方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343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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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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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40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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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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