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师回复中...
-
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其次,夫妻对婚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说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40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一般情况下,在你们婚姻存续过程中所接受的赠与,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但要是赠与房屋给子女的时候,恰好是在子女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之后,那么就要慎重考虑了。原则上在子女婚后赠与房屋的,一般是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兄弟赠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289人收看
-
-
答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3、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内容: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471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88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你好,需要看是否属于赠与个人
-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在婚后将重要的财产委托信托机构进行信托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由信托行为产生的收益;15、股票期权。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59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答房屋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但以个人财产出资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那么民法典中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6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答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但是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内容:此次解释(三)中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婚前购房、父母资助买房、共同还贷等都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地方。此次解释(三)中最受关注一点在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确立。根据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或双方家庭买房产权证登记时,律师建议应明确各自支付金额的份额,并明确按出资比例拥有产权。那么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86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内容: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6904人收看
-
-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的房屋拆迁所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的,拆迁款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内容: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简介2003年2月,王某以贷款方式购买楼房一套,并于2004年6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王某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归还贷款本息。张某也有一套房子,双方结婚后陆续还清了剩余贷款。由于张某的房子地段比较好,两人商量将该房用于出租。现王某起诉要求与张某,并要求确认该楼房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张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将出租房屋的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37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答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内容:宅基地及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度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宅基地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话,需要考虑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以及在宅基上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等的情况,先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离婚时再行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宅基地及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71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内容: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还是经营性收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房屋租金是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即因租赁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收益,那么租金是法定孳息,依照婚姻法的解释只能归该男子所有,但这样的分割又显然对其配偶不利。房屋是重大生活资料,出租房屋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但只归该男子一个人归,对其配偶显然不公平。配偶一方投入了精力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对房屋经过维护和管理,则房屋租金属个人财产。那么婚前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6485人收看
-
-
答个人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内容: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那么房屋拆迁赔偿费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86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答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参与还贷,则还贷部分的增值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产,则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屋的增值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内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17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案例简介: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那么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64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内容: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那么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41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