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质不可分的连带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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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2022-07-12 343 人收看
二律师意见与办案结果 针对被告上述主张本律师作为原告张某的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宜德路房屋是原被告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系夫妻共同财产,2005年3月被告周某隐瞒原告张某擅自将双方所居住的宜德路住房以635万元出售后携儿子和卖房款回娘家居住,但被告提出如下房产和债务问题 (1)被告称宜德路住房系其以婚前存款及借款购买应属婚前财产因此卖房款635万元应归其个人所有并称该卖房款的大部分已用于归还夫妻共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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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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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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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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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

    内容: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中,债权人为复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任何一个债权人能够请求债务人为连带债权之全部给付,债务人向任一债权人清偿其债务,就构成债务的解除,连带债权中的债务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债务人可自由的选择债权人中的任何之一向之履行债务,法律对他们未施加任何的限制。那么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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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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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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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夫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生活中夫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内容: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生活中夫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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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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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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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铺是店铺,租房是租房,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您没有连带责任。
  • 改变债务的性质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改变债务的性质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吗

    内容:《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那么改变债务的性质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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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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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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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企业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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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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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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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内容: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死亡能起诉担保人。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28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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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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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 关于夫妇离婚共有债务或个人债务性质的确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关于夫妇离婚共有债务或个人债务性质的确定

    内容:业已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精神,显然确立了夫妻离婚对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观点,必将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得以运用。那么,处理离婚案件正确界定和确认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便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所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一并查明和认定债务的性质,在判决书中明确离婚两方各自承担共同债务的数额,并写明两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从而达到既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权益,又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减轻诉累。那么关于夫妇离婚共有债务或个人债务性质的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18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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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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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看你的公司的性质,具体属于什么公司,你可以详细描述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内容: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那么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55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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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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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的一方叫债务人对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欠钱的一方叫债务人对吗

    内容:欠钱的一方叫债务人对吗欠款的一方在法律上称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务人负有展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但债务人展行时是否要求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性质决定。除此以外,如果债务的履行需要债务人通过移转财产权利来进行,则债务人应享有对该财产的处分权。因此,履行债务人和债务人的代理人也可纳入债务人的范畴。那么欠钱的一方叫债务人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2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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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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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中的连带责任是怎么构成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中的连带责任是怎么构成的!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债务中的连带责任是怎么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那么债权债务中的连带责任是怎么构成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8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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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内容:为解决上述疑问,需要我们理清共同借款人内部系何种法律关系。可见,在判断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系连带之债时,需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此得知,虽共同借款人内部未对借款如何分担进行约定,只要能够认定共同借款人为连带之债的债务人,清偿共同借款超出自己责任份额部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行使追偿权。但应注意其前提是当事人约定共同借款的债务为连带之债。那么共同借款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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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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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债务分担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婚内债务分担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内容:黄某、陈某已调解离婚,调解书确认的债务承担,将夫妻共同债务变更为个人债务,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现已分割完毕,故应由黄某、陈某共同偿还该15万元借款,黄某、陈某负连带责任。这些规定的基本法理是: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划分,只对夫妻双方生效,对外不能对抗债务权的债权主张。夫妻就共同债务对外互负连带责任,一方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夫妻在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同时也可自由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该约定对婚姻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债务人不能以债务人内部的约定来变更债的性质。那么婚内债务分担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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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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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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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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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

    内容: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那么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4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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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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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欠债妻子有连带责任吗?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丈夫欠债妻子有连带责任吗?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那么丈夫欠债妻子有连带责任吗?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91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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