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
导读: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中,债权人为复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任何一个债权人能够请求债务人为连带债权之全部给付,债务人向任一债权人清偿其债务,就构成债务的解除,连带债权中的债务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债务人可自由的选择债权人中的任何之一向之履行债务,法律对他们未施加任何的限制。那么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中,债权人为复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任何一个债权人能够请求债务人为连带债权之全部给付,债务人向任一债权人清偿其债务,就构成债务的解除,连带债权中的债务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债务人可自由的选择债权人中的任何之一向之履行债务,法律对他们未施加任何的限制。关于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什么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
(一)划分标准
连带之债是以“债的主体”相互关系对债进行的一种划分,不可分之债是以“债的标的”进行划分的。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
(二)形成原因
正因为连带之债与不可分之债划分的标准不同,因而导致各自形成原因也是有区别的,连带之债的连带性完全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愿决定的,法律规定上面一论述,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民法的精神特别是债法中的合同法可知,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因此如果双方约定债权连带享有、债务承担也连带,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法律都是不会禁止的;不可分之债的不可分性源于给付标的的客观性质,不可分之债实质上是数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只是因为给付的不可分性而使数个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相互结合。
(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
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中,债权人为复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任何一个债权人能够请求债务人为连带债权之全部给付,债务人向任一债权人清偿其债务,就构成债务的解除,连带债权中的债务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债务人可自由的选择债权人中的任何之一向之履行债务,法律对他们未施加任何的限制。不可分之债的不可分债权则要求债务人向全体债权人为清偿,或者债务人向全体债权人委托的人进行清偿,不可分之债的债务关系才能告解除,债务人向债权人中任一为清偿而该债权人未得到其他债权人授权,即该清偿不发生消灭债务的法律效力,债务人对不可分债权人仍负有清偿的义务,该债务人只能向受领全部清偿的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