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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2-07-12 414 人收看
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ldquo,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据,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出借人仍需要举证证明,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事实,否则,人民法院可能已借贷关系不成立为由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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