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要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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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2022-07-12 135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致残的,应赔偿受害人哪些损失,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致残的,应赔偿受害人哪些损失,据此,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残的,受偿范围除了包括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包括上述费用,据此,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残的,受偿范围除了包括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包括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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