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
导读:
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关于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