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导读: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1、对债权人的效力。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笔者认为债务加入虽然与保证的从属性义务不同但原债务仍是新债务的基础第三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以消灭原债务为目的。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债务加入的情形。此外债务加入中第三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是纯粹使债务人获益的行为所以无须经得债务人的同意。那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1、对债权人的效力。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笔者认为债务加入虽然与保证的从属性义务不同但原债务仍是新债务的基础第三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以消灭原债务为目的。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债务加入的情形。此外债务加入中第三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是纯粹使债务人获益的行为所以无须经得债务人的同意。关于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1、对债权人的效力。根据上述对债务加入性质的分析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如果债权人以自己的行为免除了原债务人的义务是否意味着第三人可以同时免责反之如果免除第三人的义务原债务人是否可以免责?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债务加入虽然与保证的从属性义务不同但原债务仍是新债务的基础第三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以消灭原债务为目的。如果原债务消灭新债务亦应当消灭所以如果债权人免除了原债务人的债务第三人也应当获得相应的免责。反之因为第三人的加入行为是对原债务履行的保障第三人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对价如果债权人免除第三人的义务则并不意味着对原债务的免除。
2、对原债务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债务加入的情形。或者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此外债务加入中第三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是纯粹使债务人获益的行为所以无须经得债务人的同意。
3、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原债务被认定存在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事由则第三人可以据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除外。
4、对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关系的影响。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系向债权人并列承担清偿责任的关系但因为我国法律对并列的清偿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而这种不分份额、先后顺序的清偿责任与连带责任最为接近所以笔者认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清偿后从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出发应当赋予其向原债务人追偿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