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
导读:
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一、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第三人在未有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下自愿加入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实际承担债务的履行且其自愿加入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视为只有连带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那么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一、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第三人在未有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下自愿加入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实际承担债务的履行且其自愿加入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视为只有连带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关于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
一、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
第三人在未有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下自愿加入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实际承担债务的履行且其自愿加入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视为只有连带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
第三人与债务人未就债务承担进行约定的视力共同承担债务的履行。第三人与债务人互为连带债务人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不能因第三人的存在而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情偿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也称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独立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全部由第三人独自承担其前提是需经过债权人同意。而并存的债务承担即是债务加入是指由债权人与第三人或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债的加入的法律后果是第三人承担与原债务具有同一内容和范围的债务但同时原债务人的债务并未消灭由于债务加入并不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因此并不一定需债务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