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导读:
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那么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关于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债权人债务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二、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
1、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
2、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3、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债务重组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通常会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
4、债务混同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5、削债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三、债权债务转让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如果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那么转让人应予以赔偿。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如下情形
(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
(4)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