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

导读: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那么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关于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能不能合并
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到期的债务应该要进行清偿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也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
(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且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诚实作用原则双方履行合同须诚实、善意的履行。如果提前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可能会给他造成损害。
(二)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在借款期间应该每个月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在支付第一个月利息后就不再支付了这时候就构成预期违约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再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