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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段建国律师2022.01.25386人阅读
导读:

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性质上不得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可以主张抵消。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可以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按照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那么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性质上不得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可以主张抵消。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可以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按照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关于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样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三、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对于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件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可以抵消呢?实际上债务抵消的情形要比想象中的复杂的多想知道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吗?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可以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消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消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可以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可以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6126号)规定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7226号)第五条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停止执行。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按照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大国税函2006126号文件中针对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停止执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相互抹账仍执行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的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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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

    内容: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一)清偿主体1、清偿人2、清偿受领人(二)清偿的标的1、部分清偿《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抵销的效力,不以被抵销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2、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4、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那么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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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2、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即该债务基于同一合同而产生;3、存在债权债务双方互负债务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内容: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那么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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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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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数额较小的一方债务消灭,债务数额较大的一方只消灭一部分债务,未抵销的债务仍须清偿。如果在协议抵销中,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就未抵销的部分放弃债权,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又是自愿,可以允许。抵销的债务利息计算到抵销之日,抵销时未到期的债务,如系债权人提出抵销,可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不再扣除未到期的利息。那么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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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果要抵销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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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果要抵销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无论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可抵销。那么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果要抵销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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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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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该债务属于可抵销的债务;3、对方的债务到期;4、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5、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进行抵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互欠货款是否能抵销以及哪些债务不能抵销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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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互欠货款是否能抵销以及哪些债务不能抵销

    内容:互欠货款是否能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那么互欠货款是否能抵销以及哪些债务不能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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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债务抵销:1、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的债权、债务为同一性质,即同种类的给付;3、债务的性质可抵销;4、抵销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或者依其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均不得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可否行使抵销抗辩权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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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可否行使抵销抗辩权

    内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可否行使抵销抗辩权次债务人可以以债务人对其负有债务为由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可否行使抵销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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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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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销协议怎么写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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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债务抵销协议怎么写

    内容: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债务抵销完成后,A公司对C公司的债务、C公司对B的债务、以及B对A公司的债务均全部消灭。2.3各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和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3.2本协议第2.3条和第3.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五条其他规定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那么债务抵销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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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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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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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销的条件以及债务抵销会产生哪些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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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债务抵销的条件以及债务抵销会产生哪些效力

    内容: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例如,以不作为债务抵销不作为债务,就达不到合同目的,故不允许抵销。若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的话,就等于在清偿期前强制债务人清偿。那么债务抵销的条件以及债务抵销会产生哪些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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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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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销债务的法定条件是: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互负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3、债权必须已届清偿期;4、不是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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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内容: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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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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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混同特定承受和债务抵销是如何的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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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务混同特定承受和债务抵销是如何的

    内容:债务混同特定承受和债务抵销是如何的特定承受主要包括: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债务抵销的含义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债务混同的含义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那么债务混同特定承受和债务抵销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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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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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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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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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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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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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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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什么意思?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什么意思?

    内容:我们都听过一笔勾销,那在专业术语中对于债务关系中的法定抵销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由催天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什么意思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法定抵销,是指由法律规定抵销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抵销发生的依据在于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否则抵销就缺乏依据。如果双方债务均没有到期或者只有一方的债务到期,则不会发生法定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时,不能进行法定抵销。那么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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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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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条件具体包括:1、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销的债务属于同种类的给付;3、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本案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本案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

    内容:2004年11月24日,某新公司将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移通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给某厂,某厂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了签收。因此,当一方债务人主张以其从第三方所受让的对合同相对方之到期债权与对方所享有的对自己一方的到期债权进行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双方互负的债务在等额内支持其行使抵销权的主张。现对此问题基于法理和立法本意分析如下:一、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权符合合同法鼓励交易和简化手续的立法本意。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那么本案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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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务抵销,哪些情形适用债务抵销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是债务抵销,哪些情形适用债务抵销

    内容: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定抵销和合意(约定)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那么什么是债务抵销,哪些情形适用债务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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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是什么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那么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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