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将车辆交给妻无证驾驶肇事交强险能否拒赔
导读:
分歧对本案丈夫辛某将车辆交给妻子李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能否拒赔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应惩治无证驾驶这种不法交通行为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其的诉讼请求。因此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综上本案中被告李某虽属无证驾驶但被告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被告李某造成白某芳亲属的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被告保险公司在履行其赔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李某追偿。那么夫将车辆交给妻无证驾驶肇事交强险能否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歧对本案丈夫辛某将车辆交给妻子李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能否拒赔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应惩治无证驾驶这种不法交通行为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其的诉讼请求。因此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综上本案中被告李某虽属无证驾驶但被告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被告李某造成白某芳亲属的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被告保险公司在履行其赔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李某追偿。关于夫将车辆交给妻无证驾驶肇事交强险能否拒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2013年9月12日15时许被告李某驾驶赣CBB560农用车由丰城康庄方向往丽村方向行驶行至丰城市荷湖乡山青村时与横穿公路两岁半小女孩白某芳发生刮擦造成白某芳摔倒致其当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白某芳及其家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李某驾驶的农用车系被告辛某实际所有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李某、辛某系夫妻关系。事故发生后白某芳近亲属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辛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82494.75元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驾驶人李某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对本案丈夫辛某将车辆交给妻子李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能否拒赔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应惩治无证驾驶这种不法交通行为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其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更多倾向于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因此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此条文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赔偿责任为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法律”交强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据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李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白某芳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强险赔偿确立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国家设立交强险的实质是要求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社会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关于保险公司的法定免责事由应该排除驾驶人过失的违法行为限定在驾驶人故意的违法行为。加上交强险是责任保险对车不对人只要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符合赔偿条件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综上本案中被告李某虽属无证驾驶但被告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被告李某造成白某芳亲属的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被告保险公司在履行其赔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李某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