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需要明确记录哪些内容
导读:
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当事人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人数一般不得少于两人。那么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需要明确记录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当事人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人数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关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需要明确记录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法院现场勘查
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障其合法权利。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
审判人员应当制作勘验笔录记载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和结果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勘验现场时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内容。当事人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做好报案记录。据情况进行大致了解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门且及时通知报案的相关当事人。
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经负责人批准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人数一般不得少于两人。
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其认为必要时也可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进行。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进行伤者及财物的抢救然后收集物证、寻找目睹事故发生的证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点现场遗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
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须有勘查员和绘图员的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签字不在现场或不能签字的由见证人签字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且无见证人的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遗留的物品应当予以保护除物证外应及时返还当事人找不到物主暂时无人认领的要妥善保管。
三、现场勘查记录内容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的天气状况对交通事故进行勘查的时间、人员组成。
正文是该份记录最重要的部分它既是现场调查工作的纪实又是记录肇事事实又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甄别当事人供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因此对于这部分的记录必须客观、全面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事故。
正文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道路情况、相关部门到达情况(比如说医疗救护)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肇事的车辆情况当事人及证人情况痕迹物证提取情况照相或摄像情况还有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对于正文这部分内容的记录需要尽可能的详细这样方便全面客观的判断事故当事人的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尾部的主要内容是勘查人员签名记录人签名以及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
这一部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重要性可言可是当有人对此反悔时确实一个很好的证据。因此各方在签名时要仔细浏览下记录的内容如果发现与自己说法相异的地方需要向记录人指出有记录人加以改正或者是特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