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中止的时效是怎样的
导读:
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中止的时效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中止的时效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中止的时效是怎样的
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怎么认定
情形一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所谓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上班去单位和下班回家的途中如果下班后外出办私事或者会友的途中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两个要素是连接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情形二
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形比较常见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与第一种情形看起来相似认定的依据却完全不同。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交通事故。
发生这种工伤情形的往往是交通运输、服务业、野外作业等工作人员。这部分人群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往往不是固定的出于客户需要随时都可能外出工作。因此工作地点不限于公司(单位)场所。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