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的个人的损害能否计入损害总额
导读:
违章人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应否计人损害之中有时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适用何种程度的刑罚。但如果其受到重伤则其自身受到的重伤是否计人损害总额则可能影响到其行为是否构罪以及其行为应在什么幅度内量刑。对行为人自身受到的损害应否计入有不同看法。但作为社会的一员其自身受到损害也是社会受到损害自身承受损害结果并不意味着该损害不存在。因此交通肇事过程中违章人的违章行为导致自己受到损害的该损害结果不应计人损害总额之中。第二行为人造成自身受到损害的该行为的损害结果行为人自己已经承受对其自身已经承受了的损害结果又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让行为人两次承受了同一后果。那么交通肇事者的个人的损害能否计入损害总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违章人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应否计人损害之中有时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适用何种程度的刑罚。但如果其受到重伤则其自身受到的重伤是否计人损害总额则可能影响到其行为是否构罪以及其行为应在什么幅度内量刑。对行为人自身受到的损害应否计入有不同看法。但作为社会的一员其自身受到损害也是社会受到损害自身承受损害结果并不意味着该损害不存在。因此交通肇事过程中违章人的违章行为导致自己受到损害的该损害结果不应计人损害总额之中。第二行为人造成自身受到损害的该行为的损害结果行为人自己已经承受对其自身已经承受了的损害结果又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让行为人两次承受了同一后果。关于交通肇事者的个人的损害能否计入损害总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交通肇事过程中违章人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也可能受到损害。违章人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应否计人损害之中有时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适用何种程度的刑罚。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交通肇事“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死亡了就不存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如果其受到重伤则其自身受到的重伤是否计人损害总额则可能影响到其行为是否构罪以及其行为应在什么幅度内量刑。
对行为人自身受到的损害应否计入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违章人自己的人身损害亦应计人损害总额之中。因为第一刑法将某一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在行为人自身受到损害时尽管该结果由行为人自身承受。但作为社会的一员其自身受到损害也是社会受到损害自身承受损害结果并不意味着该损害不存在。第二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主要内容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在行为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该损害反映了行为人对防止社会危害结果发生义务的疏于履行损害结果越大反映行为人越没有履行损害结果回避义务造成自身损害的同样反映了行为人没有履行损害结果回避义务因而不管是造成他人损害还是造成自己损害都反映了行为人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第三解释中关于死亡人数或者重伤人数的规定只涉及到人数的多少并没有明确将违章人自身的损害排除在外。如果违章人的违章行为造成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人受到伤害达到法律规定的人数就反映了违章人违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犯罪程度或者应当承受更重刑事责任的程度。这种危害性和单纯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行为的危害性没有本质区别。
另一种观点认为违章人自身的损害不应计入损害总额之中。因为第一尽管行为人造成自身损害也使社会的特定状态改变使得包括行为人自己在内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但行为人造成自己损害的并没有侵害他人利益。我国法律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等犯罪都规定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伤害而没有将自杀行为、自伤行为规定为犯罪。另外解释中规定的造成财产损失的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部分无力赔偿只能是针对他人财产而言对自己的财产不存在赔偿问题。因此交通肇事过程中违章人的违章行为导致自己受到损害的该损害结果不应计人损害总额之中。第二行为人造成自身受到损害的该行为的损害结果行为人自己已经承受对其自身已经承受了的损害结果又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让行为人两次承受了同一后果。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