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处理报告出来前主动承认算顶包吗
导读:
交通事故顶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顶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样担刑责关于“顶包”人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在事故处理报告出来前主动承认算顶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顶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顶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样担刑责关于“顶包”人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在事故处理报告出来前主动承认算顶包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事故处理报告出来前主动承认算顶包吗
算。
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理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这种行为还有极端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找人顶替交通肇事行为又指使“顶包”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进行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这种情况下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肇事者的行为还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甚至造成错案的严重后果。肇事者采用唆使、贿买、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作伪证让顶替者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或不自愿甚至被迫陈述虚假事实包庇犯罪行为。
交通事故顶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顶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样担刑责关于“顶包”人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客观方面为实施了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使犯罪分子不被发现、追诉的行为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包庇的对象是犯罪分子为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而积极予以包庇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顶包”行为发生在交通肇事行为之后肇事者往往要与“顶包”人进行顶罪行为的事前预谋“顶包”人对肇事者的犯罪行为、后果及其包庇肇事者将导致交管部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的后果都是明知因此“顶包”人的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一个简单的“顶包”行为涉及到如此多的罪名它扰乱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因此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从事前预防和事后严惩两个方面加强管理和宣传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