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诉讼时效有怎么样的规定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与此相同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各项规定如各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没有特别规定的均执行民法通则。由于诉讼时效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诉讼中不待当事人主张法官亦可依职权适用。而诉讼时效的本质应当是永久抗辩权享有该权利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如果一个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行使当请求权人要求行使时请求权的义务人有权依据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定期间而进行抗辩。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诉讼时效有怎么样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与此相同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各项规定如各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没有特别规定的均执行民法通则。由于诉讼时效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诉讼中不待当事人主张法官亦可依职权适用。而诉讼时效的本质应当是永久抗辩权享有该权利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如果一个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行使当请求权人要求行使时请求权的义务人有权依据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定期间而进行抗辩。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诉讼时效有怎么样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侵权行为一般诉讼时效的含义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民事立法的诉讼时效制度是胜诉权消灭即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消灭(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诉权)更不消灭实体权利。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与此相同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各项规定如各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没有特别规定的均执行民法通则。
由于诉讼时效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诉讼中不待当事人主张法官亦可依职权适用。而诉讼时效的本质应当是永久抗辩权享有该权利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如果一个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行使当请求权人要求行使时请求权的义务人有权依据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定期间而进行抗辩。此时抗辩权就可以对抗请求权使某个具体的请求无效从而获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在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中如果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加害方就可能获得免除赔偿之责任。
2、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
一般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为2年(胜诉权)
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为1年(胜诉权)
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为20年(诉权)
不受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为“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特殊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41条规定为“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