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
导读:
以责论处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化。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责论处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化。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以责论处原则。
以责论处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当事除按照责任大小和事故后果轻重相结合裁量其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责任情况承担损害赔偿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负全部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百的全部赔偿费用。
2、负主要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费用。
3、负次要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费用。
4、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费用。
二、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赔偿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三、财产赔偿的原则
因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1、对于财产的损失只能用财产的方式进行赔偿。
2、对于人身伤害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于人身伤害造成的死亡致伤致残应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多少财产就补偿多少。人身伤害引起的痛苦应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以财产予以赔偿。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四、等价赔偿的原则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交通事故损坏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这一规定是等价赔偿原则的体现。等价赔偿包括三个方面
1、恢复原状。对财物损坏程度较轻原物的主要部分没有损失基本功能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经过维修或者配换零件修复后在使用功能上形态上和价值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和出入。
2、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能通过修复而恢复远原状的或者虽然可以修复但修复费用高于或者接近原物的实用价值双方当事人同意不修复的应当折成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进行赔偿。
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五、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百分之十的经济损失。但按照百分之十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如果受害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所致则不在赔偿百分之十之列。机动车一方免责受害人自身负担损失。”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