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他人顶替是否属逃逸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肇事后他人顶替是否属逃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肇事后他人顶替是否属逃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肇事后他人顶替是否属逃逸
肇事后他人顶替也属于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