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的证据都有哪些
导读: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那么法律上规定的证据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关于法律上规定的证据都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鉴定结论”是为了查明案情对专门性问题由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而写出的结论性报告。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形象、声音以及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资料及其载体等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