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车辆未配备押运员如何处罚
导读: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危险货物车辆未配备押运员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危险货物车辆未配备押运员如何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危险货物车辆未配备押运员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危险物品时未配备押运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道路运输证怎么办理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上述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