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
导读:
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余XX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邹XX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黄XX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法院判决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XX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头面部多发性骨折及软组织挫裂伤其作为乘车人虽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因其未戴头盔对损害后果的产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依法可减轻两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黄XX乘摩托未戴头盔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行为。那么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余XX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邹XX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黄XX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法院判决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XX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头面部多发性骨折及软组织挫裂伤其作为乘车人虽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因其未戴头盔对损害后果的产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依法可减轻两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黄XX乘摩托未戴头盔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行为。关于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回顾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
被告邹XX驾驶的两轮摩托(非营运车辆)与被告余XX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致使搭乘在被告邹XX所驾驶的两轮摩托上的原告黄XX(未戴头盔)摔倒。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余XX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邹XX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黄XX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原告黄XX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头面部多发性骨折及软组织挫裂伤经住院治愈出院造成各项损失合计16883.33元。原告黄XX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余XX、邹XX赔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
法院判决乘车人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失
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XX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头面部多发性骨折及软组织挫裂伤其作为乘车人虽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因其未戴头盔对损害后果的产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依法可减轻两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因此所造成损失16883.33元的95﹪即16039.16元原告黄XX自己承担所造成损失的5﹪即844.17元。
律师说法如何判断乘车人的过错程度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根据前述规定只有在受害人存在非一般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那么原告黄XX的过失究竟是一般过失还是非一般过失。民法理论上认为欠缺普通人之注意者为重大过失。乘摩托须戴头盔这是一般常识普通人都知道。因此黄XX乘摩托未戴头盔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行为。
本案中原告黄XX作为乘车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不负责任。原告黄XX因头面部多发性骨折及软组织挫裂伤所造成损失的后果根本的原因在于两车发生碰撞所致故被告余XX、邹XX对损害后果应负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原告黄XX乘坐两轮摩托戴了头盔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其头面部或许不会受伤即使受伤伤害的后果也会减轻。故原告黄XX本人有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之间有因果关系对损害后果也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