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

导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那么为躲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关于为躲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为躲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
如果是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为躲避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造成险情的机动车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起诉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