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

导读:
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债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们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考虑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也不考虑监护人的过错问题。因此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借用、租赁他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到货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债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们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考虑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也不考虑监护人的过错问题。因此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借用、租赁他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到货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
债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明确了此类情形下机动车使用人作为主要的赔偿责任主体理由是
第一从危险来源和危险控制的角度看危险源主要产生于使用人的驾驶行为而非机动车作为物本身的危险性能够最有效的控制机动车所造成的危险的只能是机动车的使用人。此时再科以其难以实现的危险控制和危险防范义务显然与危险责任理论相悖。
第二从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的角度看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人而非出租人和出借人运行利益一般是指因运行本身所产生的利益主要体现为机动车的运行所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因此该利益显然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获取而机动车的所有人的出借利益(体现人有偿或无偿)或收取的租金是所有人所有权的体现并非是对于机动车的运行享有的利益。
在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因为机动车所有人虽然不是机动车运行的实际控制人但其仍然负有一般的注意义务在基于其意思移转机动车的占有使用场合所有人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会产生危险在此情况下所有人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例如机会车的车况使用人是否具备必要的驾驶能力等。从危险开启和危险来源的角度看如果所有人未尽上述义务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危险的来源。因此所有人的过错主要体现在未对借用人、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驾驶能力等影响机动车驾驶安全驾驶因素的合理审查或者体现为未对机动车适于运行状态进行合理维护等方面。
1.未经许可擅自驾驶他人车辆时的责任主体。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未经所有人许可擅自驾驶他人车辆且不属于盗窃、抢劫和抢夺的情形对于此种情形可类推适用本条规定即对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所有人以于他人擅自驾驶(偷开)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2.未成年人作为使用人的责任承担问题。票据我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驾驶证的最低年龄要求是18岁且根据车型的不同对年龄有不同的限制。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未成年人借用或租赁机动车的情形此时如何确定责任主体?首先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合同的效力问题并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承担。换言之这里的租赁合同或借用合同是否有效与责任承担是两个问题。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们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考虑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也不考虑监护人的过错问题。因此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借用、租赁他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到货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在此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即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将机动车出借、出租给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3.注意两种不同的出租情形。在出租机动车场合实践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经营者将机动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另外一种则是出租经营仅提供机动车而且提供驾驶劳务并收取租赁费用。应注意的是本条仅适用于第一种情形而不适用于第二种情形。
4.本条不适用城市中的出租车。在城镇中运行的“招手即停”的出租车不适用于本规定。因为这里的出租车名为出租实为运输合同关系。从运行利益和运行控制的角度旅客都不应当承担此类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