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如何确认
导读: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如何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如何确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如何确认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