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中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民法典中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
民法典对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没有规定而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如实认缴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资违约的责任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