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那么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关于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
我国民法典对债务重组停牌多久没有规定但如果需要债务重整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重整计划由谁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债务人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