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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划分原则

段建国律师2022.01.30231人阅读
导读:

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债务划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关于离婚债务划分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要离婚,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提一并出来。但是并不是当事人所提出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法院依法来认定,然后再判决。

一、那么怎么认定共同债务呢?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4、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有: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

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处理呢?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对于法院在离婚判决或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确认或处理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综上,一般对于离婚一方当事人必须对共同债务承担举证责任,并且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分割共同债务,为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利益,一般是由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分割给某一方离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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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问题的处理:若该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生产经营的,则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偿还。处理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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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

    内容: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你可以与你的丈夫签订协议,由他偿还所有债务,你向第三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你的丈夫追偿。虽然很多时候婚前债务都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这也不绝对。若是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又或者结婚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追认,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对待处理。那么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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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分割后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

    内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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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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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约定共同承担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和债务作了分割。刘某找到高某,而此时高某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说法院已将该债务判给了女方,自己已无义务还此债务。故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该债务应由高某与李某连带承担。那么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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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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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和债务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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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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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对于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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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生活中对于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那么生活中对于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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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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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割离婚债务责任的原则是:公平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及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各自需偿还的债务份额;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以及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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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以及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内容:离婚除了是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外,也包括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那么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以及离婚债务分割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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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如何划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债务如何划分?

    内容:离婚债务如何划分?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分割也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离婚债务的处理也会直接影响到离婚后的生活,那么离婚时债务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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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夫妻婚前债务根据债务成立的时间还有性质来划分,如果离婚后,夫妻婚前债务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归个人偿还;如果婚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这份债务的划分进行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离婚时分担债务遵循怎样的原则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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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分担债务遵循怎样的原则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那么夫妻离婚时分担债务遵循怎样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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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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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债务的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民法典 分居 离婚_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 分居 离婚_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内容: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划分原则是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划分原则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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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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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

    内容: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形成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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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的债务首先应当区分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财产划分与债务承担的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财产划分与债务承担的原则

    内容:八、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给加害方。那么财产划分与债务承担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42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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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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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是怎么划分的呢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对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是怎么划分的呢

    内容: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对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是怎么划分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17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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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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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样划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样划分

    内容:离婚诉讼中,需要涉及的夫妻债务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关于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样划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84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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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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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离婚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婚姻法离婚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

    内容: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那么婚姻法离婚债务划分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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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386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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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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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划分原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债务划分原则

    内容: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债务划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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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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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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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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