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那么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等具体见下
1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我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宣告撤销之前应认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独立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