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
一审离婚诉讼之管辖确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到对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财产权属的举证方面要求较为严格。有关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重点考量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判离的情节夫妻婚姻基础如何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若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否能够做出合理安排。财产分割类离婚诉讼中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异议夫妻双方可协商作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案件之审理先进行析产。那么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审离婚诉讼之管辖确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到对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财产权属的举证方面要求较为严格。有关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重点考量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判离的情节夫妻婚姻基础如何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若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否能够做出合理安排。财产分割类离婚诉讼中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异议夫妻双方可协商作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案件之审理先进行析产。关于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审离婚诉讼之管辖确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之管辖法院还可能为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等。具体管辖确定规则详见法律适用指引部分。
2婚姻诉讼之举证要求
原被告涉及承担的举证责任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夫妻身份信息
包括用以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关系的有关证据主要指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婚姻登记开具的证明等。
(2)感情关系方面
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分居时间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包括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
(3)共同财产部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价值分割方案提供的相应证据包括银行存款凭证不动产产权登记购车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据。由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到对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财产权属的举证方面要求较为严格。
(4)共同债务部分
用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形成数额的相关证据可能包括借据欠据转账凭证等。由于涉及第三人利益对此种证据的举证及认定同样较为严格不应仅凭夫妻自认或单纯的借据认定债务的情况。
(5)子女抚养方面
用以证明婚生子女的身份或跟随某方生活更为合适的证据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医学亲子鉴定等。
(6)损害赔偿方面
用以证明构成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配偶一方的过错责任的证据包括存在家暴遗弃等过错情节的证据。
(7)其他婚姻诉讼证据
根据个案不同其他婚姻诉讼中还有可能涉及保证书离婚协议析产协议给付彩礼凭证等相关证据。
3婚姻诉讼之裁判规则
法院在审理婚姻纠纷案件时围绕原被告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并围绕诉讼请求作出裁判以离婚案件为例主要的裁判规则包括以下几点
(1)婚姻关系类
有关婚姻是否无效婚姻关系是否撤销申请婚姻关系无效之主体事实婚姻的认定及解除同居关系之认定及解除问题的规定具体见法律规定指引相关部分。
有关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重点考量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判离的情节夫妻婚姻基础如何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若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否能够做出合理安排。
(2)财产分割类
离婚诉讼中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异议夫妻双方可协商作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案件之审理先进行析产。确定共同财产之范围后应本着公平兼顾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无过错一方之原则把握其来源性质确认其归属分割方案。具体对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等财产的认定及分割见指引相关部分详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究竟属于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取决于内外两个方面对外要看夫妻债务的产生方式对内要看所负债务的用途及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方式是否有约定。现行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问题的法律制度的构建较为简单原则既要防范夫妻利用离婚逃避债务也要防范离婚夫妻的一方编造共同债务在诚信体系尚不完备的今天还是要依靠法官在不同个案中根据法律规定经验法则进行判断。
(3)子女抚养类
法院确定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以子女权益身心健康及实际需要为重考虑子女的年龄教育医疗问题尊重子女意愿考虑夫妻双方的身心状况及直接抚养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能否配合等情况综合考虑加以确定。
(4)损害赔偿类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以下三点规则(1)必须依附于离婚诉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损害赔偿(2)双方均有过错情节导致离婚的双方均不赔偿(3)若判决不准离婚则该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5)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受理后经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可以适用缺席审判。至于判决离婚与否仍需结合被告下落不明原因及时间等因素及导致婚姻感情破裂与否考虑而定但若判决离婚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一般不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而原告的相关财产权益也并非因此丧失保护其可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