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困难一方有什么帮助
导读: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那么夫妻离婚时对困难一方有什么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关于夫妻离婚时对困难一方有什么帮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二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因此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在平等处分共同财产之后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同时提出的经济帮助也要从另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出发而不是过高的随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