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

导读:
两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可以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诉讼离婚时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双方已经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的割达成了协议。于是在财产分割时女方举出原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分割财产的证据向男方主张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聪明的人士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那么两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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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
可以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证据。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诉讼离婚时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事发生
双方已经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的割达成了协议。如男方支付女方元。然因在某件事上双方意见不一致。难取统一。以又走向了诉讼离婚的途径。于是在财产分割时女方举出原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分割财产的证据向男方主张元。
这份协议此时此刻是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诉讼证据使用的。
这份分割财产的协议有效是有条件的。即是个附条件的协议。是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才能成立。双方没有达成最终协议离婚而是走向了诉讼离婚该协议就没有生效。
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这事情
双方感情保鲜时达成了一份看似一开玩笑的好玩协议若一方变心提出离婚则支付给另一方元。或者是把家中的财产全给不变心的一方。
这份证据应该得到法庭的支持。同样这是一份附期限的协议是在一方提出离婚这样的法律事实发生时生效的协议。当双方生活陡起风浪婚姻的小船不再扬帆法庭之上没有变心的一方举出这份证据作为分割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作用及效力
(一)对于婚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签订更好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参照下文
1体现夫妻关爱
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一份好的婚内财产协议犹如给车辆上了一份包括各类附加险的全险能够让驾乘者消除各种担忧。
2体现个人价值
对于既希望享受两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个性独立品味人生价值的人士而言婚内财产协议同样能够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务分工补偿
如何消除对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头来一无所获的顾虑婚内财产协议无疑能够担当此份角色。聪明的人士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
4财产分割便捷
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提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把最坏的结局都想开了婚姻中的各类付出就有了保障。
5减少决策纷争
有的说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事先便对各类决策做好商定显然能大大减少日后的纷争。
(二)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