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
导读:
因为妻子精神发育重度迟滞无行为能力丈夫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遂将其病妻诉上法院要求离婚江苏海安法院依法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但近几年来茅某的精神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反映更加迟钝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为罹患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行为能力。因被告茅某无行为能力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对朱某与周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此案中由于被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问题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而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可视为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婚姻问题法院只能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那么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妻子精神发育重度迟滞无行为能力丈夫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遂将其病妻诉上法院要求离婚江苏海安法院依法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但近几年来茅某的精神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反映更加迟钝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为罹患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行为能力。因被告茅某无行为能力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对朱某与周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此案中由于被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问题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而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可视为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婚姻问题法院只能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关于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妻子精神发育重度迟滞无行为能力丈夫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遂将其病妻诉上法院要求离婚江苏海安法院依法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
1986年正月原告朱某与被告茅某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双方一直未生育子女。结婚时茅某只是反映迟钝朱某与茅某的母亲周某负责照顾茅某的日常生活朱某与茅某的夫妻关系尚可。但近几年来茅某的精神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反映更加迟钝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为罹患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行为能力。朱某觉得无法再与茅某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茅某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原告朱某与茅某的法定代理人周某对财产以及朱某对茅某的扶助达成了调解协议。因被告茅某无行为能力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对朱某与周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评析因夫妻一方不具备行为能力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纠纷法院的处理必须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好的处理方法是谁许离婚但必须由有行为能力的一方对无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进行生活扶助。在婚姻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婚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育问题以及生活扶助问题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此案中由于被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问题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而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可视为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婚姻问题法院只能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对于财产与原告给予被告生活扶助的问题则可以由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协议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对这两项达成了一致协议法院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以判决的方式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这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原告须对被告承担扶助义务由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