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
案情总结商标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归夫妻共有亦因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未列明的其他财产而归被告所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陆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申请号为5412XXX5412XXX“XX龙”商标虽系苏XX在与陆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申请但该申请在国家商标局审查中尚未获得授权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申请号为6142005“苏XX”商标的申请时间为2007年7月2日此时原被告已经离婚。律师说法离婚时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的收益能否要求分割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知离婚时尚未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总结商标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归夫妻共有亦因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未列明的其他财产而归被告所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陆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申请号为5412XXX5412XXX“XX龙”商标虽系苏XX在与陆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申请但该申请在国家商标局审查中尚未获得授权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申请号为6142005“苏XX”商标的申请时间为2007年7月2日此时原被告已经离婚。律师说法离婚时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的收益能否要求分割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知离婚时尚未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总结
商标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归夫妻共有亦因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未列明的其他财产而归被告所有。
案情简介协议离婚后又起诉索要商标
原被告于2003年2月21日登记结婚2007年5月9日办理了离婚登记。
2001年2月苏XX投资设立了XX市新城苏XX足部护理中心(个人独资企业)后因区划调整更名为XX市维扬区苏XX足部护理中心。
2003年11月苏XX申请注册“苏XX”图文商标国家商标局予以核准苏XX于2007年5月16日取得了第3796416号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4类有效期限200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6日)。2006年6月12日苏XX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号为54123625412363“XX龙”商标国家商标局予以受理。2007年7月2日XX市维扬区苏XX足部护理中心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号为614XXXX“苏XX”商标国家商标局予以受理。
原被告协议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及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第三条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第四款约定乙方所开设的足疗企业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乙方继续自行经营企业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现原告向法院诉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以被告的名义申请注册了3796416号“苏XX”图文商标并于2007年5月16日取得了商标证还申请了申请号为54123625412363的“XX龙”图文商标及申请号为6142005的“苏XX”图文商标。上述商标及申请中的商标均为原被告共同创业共同申请所取得的商标及商标申请权也应为双方共有。请求法院确认1原告为3796416号注册商标的共有权人2确认原告为申请号为541236254123636142005商标的共同申请人。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陆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申请号为5412XXX5412XXX“XX龙”商标虽系苏XX在与陆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申请但该申请在国家商标局审查中尚未获得授权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申请号为6142005“苏XX”商标的申请时间为2007年7月2日此时原被告已经离婚。
此外原被告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已对本案讼争的商标权进行了处分。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本协议未列明的其他财产归乙方所有乙方所开设的足疗企业归乙方所有。第3796416号“苏XX”商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无形财产属于协议中未列明的财产也是足疗企业的财产应归被告苏XX所有。同理即使申请号为54123625412363“XX龙”商标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归夫妻共有亦因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未列明的其他财产而归被告所有。
律师说法离婚时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的收益能否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解释为“婚姻法第17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就是不包含尚未取得的经济利益。
由此可知离婚时尚未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经常出现夫妻婚内共同经营某知名品牌申请商标注册后尚未获得批准就离婚的情况如果也视作非共同财产无疑是对离婚一方不利的。对此律师建议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