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

导读:
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答辩人XXX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答辩人XXX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XXX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10XXXX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