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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

于海明律师2022.02.06268人阅读
导读: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条件。那么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条件。关于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

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范围受他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具体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尚存的部分即现存利益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对于善意的受益人给予一定的保护,故缩小返还范围,存在多少利益,返还多少利益,利益不复存在,就不再返还。

2、受益人为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其返还义务也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因此应让他负返还全部利益的义务。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一方取得利益一方取得利益,是不当得利的前提。这种利益,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又可以是其他利益。这里的受益即当事人财产总额的增加,它有两种情况:一是积极的财产的直接增加,例如,拾得遗失物卖掉化为现款而据为己有;为他人保管现金而将利息据为己有等。另一种是消极的财产增加,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本应负担的债务而不再负担等,均属取得利益。

2、他人受有损失一方取得利益,他人未受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拾得他人抛弃物变卖取得现金即为一例。他人受有损失,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现实利益的减少,例如,拾的他人之物据为己有。另一种是可得利益的减少,如居住他人空房,使他人得到租金的可能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3、取得利益和另一方受有损失之间有得利人取得利益与另一方受有损失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即由于一方取得利益而使年个一方受到了损失。二者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否则双方互不相关,则不构成不当得利。这种因果关系既可以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又可以是间接的因果关系。

4、该受益无合法根据当事人一方受益,如果是基于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具有合法根据,则不构成不当得利。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条件。这种合法根据包括法律的直接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两种。没有合法的根据,有几种情况:

(1)自始至终无合法根据。

(2)开始有合法根据,其后发生变化,失去了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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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

    内容: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效力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受益人并不是无条件负担原物返还或者价额偿还的义务,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原物或者偿还的责任,取决于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那么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114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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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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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的返还范围主要包括:一方以双方登记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财产性权利等。且彩礼返还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后双方未共同生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三种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

    内容: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它既不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或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如下情况下,当事人虽没有给付义务而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予以返还。那么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1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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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装修费返还纠纷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装修费返还纠纷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

    内容:装修费返还纠纷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此认定为不当得利只需要证明该费用没有法律根据即可。法院判决:装修费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原告张某以结婚后使用房屋为目的,而出资30,000元对被告任某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其出资的价值已附着于该房屋之上,形成了附合情形的添附现象,该房屋因此形态发生变化,增加了新的经济价值。出于合理处分、避免浪费的考虑,被告任某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取得了原告张某出资装修部分的所有权。那么装修费返还纠纷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616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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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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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内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那么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对方没有财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22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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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那么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649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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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优先受偿不当得利之债。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个人债务中,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而不当得利并不是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范围是如何的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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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范围是如何的

    内容: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那么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范围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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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60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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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那么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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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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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赔偿范围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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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不当得利赔偿范围有哪些

    内容:不当得利赔偿范围有哪些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不当得利赔偿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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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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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要求受益人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及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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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民法典中要求受益人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及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二、返还方式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那么民法典中要求受益人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及返还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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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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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

    内容: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条件。那么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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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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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

    内容: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那么民法典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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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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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内容:公民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也有清偿死者的所欠的税款及债务。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以及应该如何清偿呢?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2、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6、其他个人债务。遗产债务清偿不仅关系到继承人最后实际分割到的遗产份额,还关系到被继承人债权人的利益。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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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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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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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之债可否转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不当得利之债可否转让

    内容:不当得利之债可否转让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主张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或者设定担保的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属于不得转让的情形。不当得利属于法定之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不当得利债权转让,不当得利之债不属不可转让之债的范畴,不当得利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不当得利之债可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631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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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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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那么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31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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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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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法律后果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法律后果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这些费用以为取得或保管、增加利益的必要、有益费用为限。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那么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626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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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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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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