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
导读:
要确定无因管理行为,需要从无因管理的三个法律特征入手进行分析: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同时,管理事务的行为还必须是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合法行为。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比如,甲应邀为乙修理房屋,或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购置衣物,均不构成无因管理。那么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确定无因管理行为,需要从无因管理的三个法律特征入手进行分析: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同时,管理事务的行为还必须是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合法行为。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比如,甲应邀为乙修理房屋,或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购置衣物,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关于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确定无因管理行为,需要从无因管理的三个法律特征入手进行分析: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必须为本人(即被管理的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
至于管理事务的内容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则在所不问,因为客观事物复杂多样,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可能是事实行为,如为本人饲养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为,如为本人及时退掉将因过期而作废的车船票。但不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都必须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如果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打扫街道卫生,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能够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既不耗费一定资财,也不获得一定的收益,例如仅为邻居看守房屋,这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管理事务的行为还必须是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合法行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不构成无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本人(被管理人)的利益。
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管理人自己的利益或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则不是无因管理。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