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借款是为非法目的仍出借的,法院对该借款如何处理?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制裁”。赌博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而言不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因此,法院在审理这类的案件时,若查明债权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而予出借的,一般应当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由人民法院对该借款及约定的利息予以没收。那么明知借款是为非法目的仍出借的,法院对该借款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制裁”。赌博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而言不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因此,法院在审理这类的案件时,若查明债权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而予出借的,一般应当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由人民法院对该借款及约定的利息予以没收。关于明知借款是为非法目的仍出借的,法院对该借款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