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导读:
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转让自本协议签署后生效。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那么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转让自本协议签署后生效。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关于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二、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三、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
丙方(债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丙间借款合同
甲乙丙三方确认:
1.乙丙方于年月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丙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后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实际如数提供借款。
2.《借款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每月利息人民币元),支付每月利息至年月日。
3.各方确认,对于《借款合同》中的本金,以及年月日后至今的每月利息,乙方均未支付。
二、拟转让债权情况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年月日,乙方共欠丙方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个月的借款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称“丙方对乙方债权”)
三、债权转让安排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丙方对乙方债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接受该转让。转让自本协议签署后生效。
2.转让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还款按照三次还清,还款安排具体如下:
(1)第一次(先清利息后本金):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2)第二次(本金):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即每月人民币(大写)(¥元),共计元(个月*每月元)。
(3)第三次(本金):年月日前付清剩余款项,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月利率%的标准)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3.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所转让金额下的债权,乙丙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4.如本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应继续按原合同、原合同附件、与原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还款承诺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四、各方权利义务
1.丙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转让给甲方的债权为丙方合法拥有,并且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债权,丙方具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受让此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约定的时间、数额如约足额归还款项,甲方承诺放弃第三条第2款条款中计算的利息,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利息(人民币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元)。否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放弃的上述期间利息。
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向甲方支付债权价款的,除执行本条第一款规定外,乙方仍应按照乙丙方《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追讨上述款项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3.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违约方须向其他各方作出全面赔偿。
六、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协议,三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3)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协议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