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老板的个人借款如何还款
导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业务混同,就是指公司与其股东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不分彼此,公司业务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得交易对方分不清是公司本身交易还是与股东个人交易。那么公司与老板的个人借款如何还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业务混同,就是指公司与其股东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不分彼此,公司业务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得交易对方分不清是公司本身交易还是与股东个人交易。关于公司与老板的个人借款如何还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公司问老板个人借款怎样还款
公司与老板个人借款的,公司与老板之间形式了债务关系,公司应该以其资产偿还老板的借款。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如何辨别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组织机构的混同、经营业务的混同和公司财产的混同。特别是公司的财产混同,从根本上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有可能严重影响法人的偿债能力,因而也是认定公司人格混同最重要的依据。
人员混同,就是指公司之间在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上存在严重的重叠、相同现象。比如公司之间的董事互相兼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任职,典型的“多个抬头,一套人马”。
业务混同,就是指公司与其股东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不分彼此,公司业务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得交易对方分不清是公司本身交易还是与股东个人交易。
财务混同,就是指公司之间的账户混同、公司与股东账簿不分或合一,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其他财产混同等。但是公司依法合并财税报表,以及在分开记账、支取自由前提下的集中现金管理,不能称作是财务混同。
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找公司人格混同证据收集的突破点:
1、从组织机构是否混同入手
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查看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同一的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股股东等;尽可能收集企业与第三方的交易信息,比如发票的抬头信息、签收单签名信息等。
2、从财产是否混同入手
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注册信息,核实企业资产信息是否有变更及其他混同情形;实地调查企业的办公场所,也可从企业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及对外交往的联系情况入手,或者请求法院调取企业的财务账簿等。
3、从业务是否混同入手
业务混同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内部表现,一种是外部表现,但一般内部表现很难被外人发现。而通常我们所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部表现。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的产品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清单等交易凭据。
三、债的混同风险的救济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方根据客观事实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有二种救济办法:
其一,预见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及时履行提供充分保证,但不能简单地解除合同。因为这些预见毕竟是一种主观推断,为了准确证实对方是否会违约,必须要求对方就履约作出充分的保证。如果对方在30天内不能提供根据实际情况能按时履行的充分保证,即为毁约,则预见方完全可按预期毁约的办法而获得补偿。
其二,可以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减少其损失,但暂时中止合同以后,如对方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证,就应当立即恢复合同的履行。但是,中国合同法并没有关于这两种救济办法的规定,在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增加对于这两种救济办法的规定,以保障被认为构成默示预期违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