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为第二被执行人吗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还确立了“执行担保期间”这一全新的制度。“这主要是出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过的担保期限,在实践中常因内涵与担保法的保证期间明显不同,引发误解,以及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没有约束两个方面的考虑。那么担保人为第二被执行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还确立了“执行担保期间”这一全新的制度。“这主要是出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过的担保期限,在实践中常因内涵与担保法的保证期间明显不同,引发误解,以及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没有约束两个方面的考虑。关于担保人为第二被执行人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为第二被执行人吗
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