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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

孔孟廷律师2022.02.07738人阅读
导读:

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依照传统民法的理论和有些国家的立法例,代位权诉讼的效力只能及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而不能及于债权人,即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依照传统民法的理论和有些国家的立法例,代位权诉讼的效力只能及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而不能及于债权人,即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关于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

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如此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四点理由:

1、代位权,又称代位诉权、间接诉权,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索次债务人的权利,应当认为不仅具有程序意义,而且具有实体意义。即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

2、符合立法精神。依照传统民法的理论和有些国家的立法例,代位权诉讼的效力只能及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而不能及于债权人,即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

3、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如果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的财产,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只能先归于债务人,债权人再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则会徒增当事人的讼累,浪费司法资源,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甚至还可能会产生人民法院对本诉和代位权诉讼作出不同判决的情形。

4、符合“不告不理”原则。“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既然作为原告的债权人已主张权利,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则保护已提起诉讼的债权人的利益并无不当,其他债权人不仅事前有权主张,事后仍可向其主张权利,况且债务人并未破产,代位权诉讼属于个人案的普通诉讼,有别于破产程序,故并不存在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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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因为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

    内容: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有权直接受领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依照传统民法的理论和有些国家的立法例,代位权诉讼的效力只能及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而不能及于债权人,即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可否直接受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73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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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内容: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债权人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但是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有规定和权限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属于债权人所有,也并不是所有物品债权人都能够进行抵押。那么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69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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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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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

    内容: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后,针对被保全的财产,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理论上存在争议,张*胜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那么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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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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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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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住在自己的家里、不可以住债主家里。债权人要债要通过协商、诉讼、申请支付令等合法的方式,不能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否则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

    内容:案情王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现王某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分歧对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存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允许张某之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此外对于债权债务涉及到第三人的问题完全可以由第三人另案起诉来解决故不能允许张某之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第三种意见认为可以中止该离婚案件的诉讼向张某之叔进行释明告知张某之叔直接以债权人身份起诉待张某之叔与本案当事人的纠纷处理完毕之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即可。那么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44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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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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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只起诉担保人。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也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建议将债务人也列为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起诉债务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起诉债务人

    内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那么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起诉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24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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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是债务人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是债务人吗

    内容:债权人作为法律上的第三人,在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时,可以使次债务人赔偿其损失,但债务人清偿债务是其他条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同时也必须起诉债务人,不能单独起诉次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不是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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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97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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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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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内容: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执行抵押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即在债务到期未偿还时,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处理,那么债权人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过法院程序直接执行抵押物,(1)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价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亦即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进而保障债主的财产免受损失,这也是民法创设担保物权的初衷。

    黄东洁律师
    2024.03.083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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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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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怎么办,可否主张共同承担债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怎么办,可否主张共同承担债务?

    内容: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那么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怎么办,可否主张共同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25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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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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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内容: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二)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三)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四)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那么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56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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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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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即均为普通债权),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①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②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③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这样的顺序优先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 代书遗嘱无争议可否直接继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代书遗嘱无争议可否直接继承

    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那么代书遗嘱无争议可否直接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60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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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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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申报债权可否视为主张优先受偿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法典申报债权可否视为主张优先受偿权

    内容:如果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那么民法典申报债权可否视为主张优先受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852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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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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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父母,但是只在债务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次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次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

    内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如债务人认为债权让与的基础行为让与合同无效可以随时援用予以抗辩。那么次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524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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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

    内容:(二)质押权的特征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而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若其拒绝付款,质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那么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1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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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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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但债务人可以主动提前还款,除提前还款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以外,债权人不能拒绝。但因提前还款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法院查封能否赋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法院查封能否赋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内容:由此可见,在满足金钱债权的执行中,我国原则上也承认查封可以使债权人在程序上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分歧实践中,《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给权利人常常带来先入为主的概念,特别是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均无担保物权的,权利人通常认为只要案件在审理中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进入执行后就应按照先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查封的债权人优先受偿。而申请诉讼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合法权益免受损害及顺利执行,因而赋予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相应的优先效力,符合民事执行的价值取向。那么法院查封能否赋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26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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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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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有平等受偿权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人有平等受偿权吗

    内容: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种观点认为,余某不可以平等受偿。即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规定促使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受尝权。李某对张某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法院已认定代位权成立,并判令张某向李某支付20万员。那么债权人有平等受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6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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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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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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