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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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债务受偿,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指在破产程序中,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有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的先后顺序,债权清偿顺序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或清算时,其财产如何按照法定顺序用于偿还债权人债权的顺序,破产债权清偿顺序1、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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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那么债权人有多个是的偿还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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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海商法规定,由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是以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为责任主体的海事债权,而不是以船舶或船舶所有人为责任主体的债权。比如,在光船承租的情况下,发生船舶碰撞,光船承租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则以其船舶为限承担物的有限担保责任。通过拍卖船舶不足清偿的部分,债权人有权向该光船承租人依据判决继续追偿。那么船舶优先权所担保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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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执行人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采取优先主义。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由此可见,在满足金钱债权的执行中,我国原则上也承认查封可以使债权人在程序上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如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在被执行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因查封而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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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关系当中,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其次第二清偿顺序便是普通债权。那么,一般债权人和银行谁先受偿?下面是大律网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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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一份起效裁判文书明确钱财偿付信息的好几个债权人,对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实行的资产不够偿还所有负债的,各债权人对实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根据各债务占比受偿,1、好几份起效裁判文书明确钱财偿付信息的好几个债权人,彼此对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实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根据实行人民法院采用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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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实施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债务人应及时与各个债权人进行沟通,了解债权人的债权情况和权益要求,其次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每个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债务清偿顺序,多个债权人债务清偿顺序当债务人面临多个债权人时,债务清偿的顺序通常由法律规定,这种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担保的存在:如果债务人对某些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这些债权人通常会优先得到偿还,债务清偿顺序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各个债权人按照一定的次序依次获得偿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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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判决偿还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那么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判决偿还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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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综上所述就是对上述内容的具体阐述,希望能更好的帮助到大家。那么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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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人的债权没有到期或者抵押权人对到期债权没有行使自己的债权,在抵押担保物权中,就会发生一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对于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在一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法院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查清该债务人还设有抵押担保债权时,法院应当根据物权具有破除债权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受清偿的效力,将抵押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抵押权人丙在一般债权人乙作为原告代债务人甲将丁作为被告提起的代位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买房价款享有独立的请求权。那么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受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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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占有的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质权、留置权法律关系中,质权人、留置权人毕竟不是债务人的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权人不能对其行使代位权。抵押权人的债权没有到期或者抵押权人对到期债权没有行使自己的债权,在抵押担保物权中,就会发生一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那么代位权诉讼中不同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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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在同一代位权诉讼中,有数个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时,则应按采取保全措施的先后顺序受领其应受清偿部分。因此,笔者建议,在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合同法应当规定:数个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认定各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各债权人平等地按比例受清偿;请求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对其应受偿部分优先受领;请求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数个债权人,在保全措施范围内,就其应当受偿的数额,由法院按照采取保全措施的先后顺序优先受领其保全的财产;保全措施范围外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那么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受偿与受领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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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是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的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那么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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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1、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第一清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债权、劳动者的工资及其它福利费用、赔偿金、公共税费、其他普通债权,破产后优先受偿顺序1、法律分析: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3、法律分析: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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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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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